一、严禁在工作时间(含值班值守和工作日中午)、工作场所饮酒;
二、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(含会议、培训、调研、走访、救援任务、演练训练、行政执法、督查检查、巡查考核、事故调查、技术评审等活动)饮酒;
三、严禁在公务接待中饮酒,外事接待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;
四、严禁组织和参加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聚餐饮酒活动;
五、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聚餐饮酒活动;
六、严禁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;
七、严禁酒后值班上岗、执行公务、驾驶机动车辆等;
八、严禁酗酒、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;
九、严禁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聚餐饮酒活动。